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

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

 

    一、党员先进性要求

 1、理想信念好

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,坚信最高理想必定能实现,积极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。

 2、政治立场好

站稳无产阶级的立场,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,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,立场坚定。

 3、思想作风好

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保持谦虚谨慎、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,不怕吃苦,乐于奉献,求真务实,真抓实干,顾全大局,不计名利。

 4、工作业绩好

热爱本职工作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烈,勇于改革和创新,不断总结工作经验,工作高标准,严要求,能圆满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 5、服务群众好

牢记并不断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实实在在为学生、家长及教师办实事、办好事,热情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,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。

 6、组织纪律好

自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讲原则,讲党性,讲大局,心胸坦荡,不营私舞弊,自觉参加组织生活,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 7、遵纪守法好

自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,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坚持依法办事,自觉同各种违反法律的言行作斗争。

 8、廉洁自律好

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不以权谋私,自觉做到自重、自省、、自警、自励,厉行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。

 9、道德修养好

模范践行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,为社会道德建设贡献力量。

二、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

 1、理想信念动摇

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模糊,对党和政府不信任,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有抵触情绪。思想空虚,参加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。

 2、革命意志消沉

不履行党员义务,缺乏创新精神,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丧失党性原则,对坏人坏事不批评不斗争,对出现危害社会治安,危及人民生命财务的紧急情况袖手旁观,甚至临阵脱逃。

 3、组织纪律涣散

我行我素、不遵守党的纪律,不接受党组织的约束。无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。

 4、工作作风漂浮

工作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,工作不积极、不主动、不负责任,长期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。

 5、法制观念薄弱缺乏学习法律的主动性,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,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。

 

    中共黄海职校党支部         

200587日